公告详情版权归正义网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当事人:阜阳格顶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已受理阜阳市琳坤商贸有限公司与阜阳格顶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1202民初2745号,阜阳市琳坤商贸有限公司起诉要求:1、依法判令被告阜阳格顶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支付原告购货款9105元以及逾期利息(逾期利息以欠款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2024年10月11日开始起算,直至欠款还清为止);2、依法判令原告支付费律师费3000元由被告承担;3、依法判令二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与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第十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