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详情版权归正义网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当事人:丁啊强
本院已受理何益明与丁啊强不当得利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1202民初4969号,何益明起诉要求:1、请求判令被告立即返还原告代付的工资人民币5181元。2、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与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第十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