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院公告>>开庭公告

公告详情版权归正义网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时间:2026-05-22      新闻来源:正义网

当事人:阜阳市威曼健身服务有限公司

本院对原告丁莉莉与被告阜阳市威曼健身服务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6)皖1202民初62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要求被告返还1098元,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