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详情版权归正义网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陈庭飞:
本院受理李詹碧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黔2725民初1691号民事判决书、主动履行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立案庭瓮安县群众服务中心一楼速裁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瓮安县人民法院
向隆:
本院受理贵州瓮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参加诉讼须知、裁判文书上网告知书、风险提示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简转普用)等应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节假日顺延)9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瓮安县人民法院
况雨波:
本院受理黄世英与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定于2024年9月4日15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瓮安县人民法院
向燚:
本院受理贵州瓮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24)黔2725民初2204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转普裁定书、开庭传票、诉讼须知等应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4年9月27日9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瓮安县人民法院
尹松:
本院受理贵州瓮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24)黔2725民初2189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转普裁定书、开庭传票、诉讼须知等应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4年9月30日9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瓮安县人民法院
周映吉:
本院受理贵州瓮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黔2725民初1896号民事判决书、自动履行义务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立案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瓮安县人民法院
王芳:
本院受理贵州瓮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24)黔2725民初2424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须知等应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瓮安县人民法院
姚本泽:
本院受理贵州瓮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24)黔2725民初2186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须知等应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瓮安县人民法院
李兴明、尚铋玻:
本院受理贵州瓮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24)黔2725民初2216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须知等应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5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瓮安县人民法院
陈虎:
本院受理张昀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24)黔2725民初1957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须知等应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4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瓮安县人民法院
李帮昆:
本院受理瓮安县宋春林汽车租赁部诉你租赁合同纠纷(2024)黔2725民初1999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参加诉讼须知、裁判文书上网告知书、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简转普用)等应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节假日顺延)9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瓮安县人民法院
谢世雄:
本院受理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市中心支公司诉你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2024)黔2725民初2149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参加诉讼须知、裁判文书上网告知书、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简转普用)等应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节假日顺延)15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瓮安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