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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8日法院公告(线上)

时间:2025-05-08      新闻来源:正义网

安徽星优映画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史方锐:

本院受理原告荣澜生物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诉被告安徽星优映画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史方锐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0191民初5430号,因被告安徽星优映画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史方锐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与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未答辩将自行承担不利后果;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次日8时45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王亚涛: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亳州市分行诉王亚涛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1602民初8360号,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亳州市分行诉讼请求为:一、依法判令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金176079.52元,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利息11907.38元、逾期罚息2323.54元(暂计算至2024年8月5日)合计190310.44元(自2024年8月5日之后的利息及逾期罚息,按照合同约定计算至借款本息实际清偿之日止);二、依法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律师费2760元:(以上一、二项暂合计为:193070.44元);二、依法判令原告对被告王亚涛提供的抵押财产【位于谯城区汤王大道天润第一街区C组团A#楼2单元-1006的房产(不动产权证书号:皖(2019)亳州市不动产权第0599886号、不动产登记证明皖(2020)亳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010883号)】有权以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四、诉讼费、保全费、公告费等相关费用由被告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六日内。并定于2025年6月24日下午16时0分在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第三审判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裁判。

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

秦禄峰、秦东方:

本院受理原告王其诉被告秦禄峰、秦东方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5)冀1125民初第813号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开庭传票、应诉须知、廉政监督卡及审判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5年6月5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北省安平县人民法院

亚辉、四川中昇祥瑞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四川蓉都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黑龙江政名建材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上海合垣建材有限公司诉被告亚辉等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4)冀1125民初第329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北省安平县人民法院

威宁县成威惠百货超市:

本院受理毕节市道明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威宁县群航商贸有限公司、威宁县恒海商贸有限公司、威宁县振锦商贸有限公司、威宁县航诚商贸有限公司、织金县大义商贸有限公司、贵州山辰食品有限公司、贵州省龙泰华盛商贸有限公司、贵州记得商贸有限公司、威宁诚鑫物流有限公司、贵州隽仓商贸有限公司、毕节市智凯鸿商贸有限公司、威宁县富利来商贸有限公司、昆明冠佰腾商贸有限公司、贵州红牡丹商贸有限公司、威宁黔合聚牧食品销售有限公司、威宁县颂拓电子产品销售有限公司、七星关区良诚家食品批发部、七星关区量钰商贸行、七星关区量钰商贸行、赵国辉等二十一名原告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二十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审判纪律监督卡,文书上网告知书,民事案件应诉、举证、适用程序通知及开庭传票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期限内如不提交证据材料,视为放弃举证权利。本案将于举证及答辩期满后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在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黄志勇:

本院受理的原告鄂万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鄂0984民初567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福星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湖北省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湖北省汉川市人民法院

刘诗吕:

本院受理原告翁素萍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民事裁定书(简转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福星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裁判。

湖北省汉川市人民法院

李雯蕊:

本院受理于颜学诉李雯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25)黔2725民初1596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须知等应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5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瓮安县人民法院

朱代青:

本院受理罗轩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25)黔2725民初1700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及举证通知书、裁判文书上网告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简转普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定于2025年6月26日9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瓮安县人民法院

黄建钧:

本院受理中泰昌盛资产管理(山东)有限公司与你追偿权纠纷一案(2025)黔2725民初1571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及举证通知书、裁判文书上网告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简转普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定于2025年6月26日15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瓮安县人民法院

卢永莲:

本院受理贵州瓮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25)黔2725民初1521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及举证通知书、裁判文书上网告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简转普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定于2025年6月27日9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瓮安县人民法院

张骏:

本院受理原告陈帮建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2025)黔2725民初232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参加诉讼须知、裁判文书上网告知书、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告知书、诚信诉讼承诺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5年6月24日10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瓮安县中坪镇中坪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贵州省瓮安县人民法院

李刚

本院受理原告原告宋宗清与被告李刚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4)皖0102民初2192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送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安徽德能置业有限公司:

原告安徽勋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安徽德能置业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被告安徽德能置业有限公司公告送达本院(2025)皖0111民初312号民事判决书、自动履行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周勇、张敦三:

本院受理原告朱广昌与被告周勇、张敦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送达(2024)皖0102民初15513号民事判决书、民事上诉状。限你们自本公告发送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民事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陈亚中:

本院受理原告徐寅与被告陈亚中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4)皖1503民初9839号民事判决书、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书(案件受理费14310元,由陈亚中负担。)。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

郑兴锋:

本院受理原告黄乃香与被告郑兴锋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4)皖1503民初9799号民事判决书、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书(案件受理费60元,由郑兴锋负担。)。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

赵德云:

本院受理原告惠州雷士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赵德云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皖1503民初492号案件民事判决书、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书(本案案件受理费13800元,由被告赵德云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

杨家创: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安分行与被告杨家创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皖1503民初1654号案件民事判决书、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书(本案案件受理费1070元,由被告杨家创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

汪杰:

本院受理原告邓良成与汪杰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皖1503民初1264号案件的民事判决书(摘要:一、汪杰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邓良成货款17300元及逾期付款损失;二、驳回邓良成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490元,由汪杰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院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

殷安中:

本院受理原告石之胜与被告殷安中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皖1503民初494号民事判决书(摘要:被告殷安中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原告石之胜24375元及逾期利息损失(以24375元为基数自2025年1月10日起至欠款还清之日止按同期一年期LPR利率计算);驳回原告石之胜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750元,由被告殷安中负担。)、交纳诉讼费通知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

马威、褚露露:

本院受理原告何祥灿与被告马威、褚露露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结,因无法向你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皖1503民初797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马威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偿还原告何祥灿借款本金350000元;二、被告马威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给付原告何祥灿借款利息:以350000元为基数,自2024年1月17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4倍计算至款清;三、被告褚露露对第一、二项款项承担连带责任;四、驳回原告何祥灿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7300元,庭前公告费260元,庭后公告费(以实际发生的票据为准),由被告马威负担。)、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书(结算)。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

杨正山:

本院受理原告安徽裕安盛平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杨正山、郑传芳、曹先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结,因无法向你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皖1503民初797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杨正山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偿还原告安徽裕安盛平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170000元及截至2024年4月3日的期内利息596.96元、逾期利息(含罚息)1117.03元;二、原告安徽裕安盛平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有权以被告郑传芳、曹先抵押的位于六安市皖西路六安大市场二期大市场中央大街9铺[皖(2016)六安市市不动产权第0001999号][不动产登记证明:皖(2023)六安市市不动产证明第3192806号]、六安市新河东路东苑小区A区12号楼601室[皖(2016)六安市市不动产权第0001911号][不动产登记证明:皖(2023)六安市市不动产证明第3192805号]房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在最高限额担保范围内优先受偿;三、驳回原告安徽裕安盛平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3740元,由被告杨正山、郑传芳、曹先负担。)、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书(结算)。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

陈鹏、童雪枝、六安市裕安区童童涂料店:

本院受理原告吴娃妮诉被告陈鹏、童雪枝、六安市裕安区童童涂料店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2024)皖1503民初780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一、被告陈鹏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吴娃妮借款本金155499.67元及利息(以155499.67元为基数,自2024年6月1日起按照同时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支付至该款实际还清之日止);二、被告陈鹏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吴娃妮借款本金8000元及利息(以8000元为基数,自2024年10月30日起按照同时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支付至该款实际还清之日止);三、被告童雪枝对上述第一项判决承担一般保证责任,应在被告陈鹏的财产依法强制执行后,就仍不能服行的部分承担保证责任,被告童雪枝在履行后有权向被告陈鹏追偿;四、驳回原告吴娃妮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3410元,保全费1320元,公告费520元,由被告陈鹏负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

刘合军:

本院受理原告路磊与被告刘合军买卖合同纠纷一案(〈2025〉皖1503民初4870号),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原告的起诉状副本及本院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九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

刘胜伟:

本院受理原告李学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1602 民初 7821号,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简转普裁定、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书及告知审判组织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2025年6月24日上午9时0分在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第五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

王冬山: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亳州分行诉王冬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 1602民初10487号,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书、举证通知书、简转普裁定书及开庭传票。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亳州分行诉讼请求为:1、判令被告王冬山偿还贷款本金524936.69元、利息(含罚息、复利)9983.93元,本息合计534920.62元(利息、罚息、复利暂计算至2025年2月19日,2025年2月19日以后利息、罚息、复利按照合同约定计算至清偿之日);2、确认抵押有效,我行优先受偿;3、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六日内。并定于2025年7月2日下午15时10分在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第三审判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裁判。

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

鲁季:

本院受理的原告方青山与被告鲁季、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巢湖市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皖0102民初2252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张斌:

关于原告陈妤恩与张斌抚养费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5)皖0111民初35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曹宇:

本院受理原告合肥东辰建筑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与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业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5)皖0111民初1580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王宝宝、程巍、蔡侠、雷连光、牛玉、王成运、王军、孙中灿、杜金贵、陈兆秀、李丹丹、聂佳欣、陈琍、雷玲进:

本院受理原告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长江路支行诉你们信用卡纠纷案件已审理终结。本院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皖0103民初13279、13281、13283、13289、13282、13295、13447、13453、13455、13456、13463、13464、13466、1346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643室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张家芳、合肥城建道路桥梁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巢湖市鹏程建材厂与你们买卖合同纠纷【(2025)皖0181民初2440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14时4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巢湖市人民法院

章先中:

本院受理原告方玉好诉被告章先中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4)皖0191民初1204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文如下:一、被告章先中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方玉好2604元;二、驳回原告方玉好的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合肥安时智造科技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刘姗媛诉被告合肥安时智造科技有限公司请求变更公司登记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0191民初294号,因被告合肥安时智造科技有限公司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与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未答辩将自行承担不利后果;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次日8时45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合肥思博达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杭州百尔特文化艺术策划有限公司诉被告合肥思博达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著作权侵权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0191民初4613号,因被告合肥思博达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与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未答辩将自行承担不利后果;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次日8时45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安徽妙唱科技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陈超诉被告安徽妙唱科技有限公司销售代理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4)皖0191民初13817号,因被告安徽妙唱科技有限公司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与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未答辩将自行承担不利后果;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次日8时45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独任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代义册:

本院受理的原告韩伟诉被告代义册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证据材料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2025年6月26日下午14时30分在本院第十二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薛原飞:

本院受理原告潘巧云诉被告薛原飞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案定于2025年8月7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十八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胡金英:

本院受理原告谢金芳诉被告胡金英、安徽麟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材料、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鉴定报告等诉讼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案定于2025年8月8日上午10时在本院十八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合肥盈宝健身服务有限公司:

原告张颖与被告合肥盈宝健身服务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判决如下:被告合肥盈宝健身服务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返还原告张颖3670元。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皖0102民初20384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刘守国:

本院受理的合肥瑶海区四红冷冻商品商行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限你在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来本院应诉,逾期视为送达。你方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均为本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2025年9月24日下午16时在新站法庭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依法缺席审理。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龙丽平:

本院受理原告许启发与被告吴孝群、龙丽平民间借贷纠纷许启发与吴孝群、龙丽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5年7月7日9时30分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安徽宏锐商贸有限公司、陈亚明、武艳萍、黄晓亮、边晨:

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城东支行诉被告安徽宏锐商贸有限公司、陈亚明、武艳萍、黄晓亮、边晨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证据材料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2025年6月25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第十二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王勇:

本院受理的原告纪光荣与被告王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应诉通知书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8时30分(遇到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依法缺席审理。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谢华:

本院受理原告杨上辉与被告谢华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4)皖0102民初2150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送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胡光明:

本院受理的封艳与胡光明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及开庭传票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下午15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五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安徽省合肥市久汇美容美发设计工作室:

本院受理的王共华与安徽省合肥市久汇美容美发设计工作室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及开庭传票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下午15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五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合肥追慕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江苏舞动步落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南京追慕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合肥盈富置业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李心妍与合肥追慕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江苏舞动步落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南京追慕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合肥盈富置业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及开庭传票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下午16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五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合肥乐合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上海上汽大众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原告王芳芳诉被告合肥乐合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上海上汽大众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及开庭传票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下午14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七法庭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制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东兴市澳门豆捞餐饮服务有限公司包河太湖东路分公司、东兴市澳门豆捞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郑志梅诉东兴市澳门豆捞餐饮服务有限公司包河太湖东路分公司、东兴市澳门豆捞餐饮服务有限公司请求变更公司登记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0111民初2103号,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及开庭传票。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26法庭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制)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