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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云辉、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信阳中心支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公司与你们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2025)皖0181民初4328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0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巢湖市人民法院
合肥扣柴图书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洛阳云鹏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诉被告合肥扣柴图书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0191民初4762号,因被告合肥扣柴图书有限公司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与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未答辩将自行承担不利后果;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次日8时45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洪伟:
本院受理原告李宁体育(上海)有限公司诉被告洪伟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0191民初4948号,因被告洪伟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与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未答辩将自行承担不利后果;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次日8时45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