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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2025年6月11日7版
潘雅、冯楠、王志娜:
本院受理原告安徽五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合肥监狱进行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安徽省五河县人民法院
马良英:
本院受理原告姚志四诉你不当得利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审判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原告诉请如下:1.判令被告赔偿原告12000元及利息;2.被告承担诉讼费。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限满后第3日15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小圩人民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五河县人民法院
张波:
本院受理李晓田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新立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吉林省榆树市人民法院
吴万里:
本院受理殷子昌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新立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吉林省榆树市人民法院
魏永范:
本院受理范青学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新立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吉林省榆树市人民法院
李喜香:
本院受理李庆荣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新立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吉林省榆树市人民法院
王以生:
本院受理王京武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并判决你给付王京武劳务费7888元。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辽0283民初139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城郊人民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
辽宁省庄河市人民法院
姜明涛:
本院受理华汇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结,并判决你给付原告代偿款10350元及利息。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辽0283民初182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城郊人民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
辽宁省庄河市人民法院
李青芳:
本院受理李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并判决你偿还李明借款16万元及利息。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辽0283民初183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城郊人民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
辽宁省庄河市人民法院
刁梅:
本院受理原告荣加乐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皖0322民初244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五河县人民法院
曹新利:
本院受理原告蚌埠市明盛新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诉你与被告安徽海尚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曹新刚、王华兴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2日8时30分(即2025年7月28日),在本院第十四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五河县人民法院
吴敏:
本院受理许婷婷诉你方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无法与你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皖1723民初161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青阳县人民法院
谭王诗曼:
本会受理申请人桂林兴进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与你方之间商铺租赁合同纠纷仲裁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4)桂仲案字第119号裁决书。限你方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会领取(2024)桂仲案字第119号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桂林仲裁委员会
谭王诗曼:
本会受理申请人桂林兴进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与你方之间综合管理服务合同纠纷仲裁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4)桂仲案字第122号裁决书。限你方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会领取(2024)桂仲案字第122号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桂林仲裁委员会
罗家峰:
本院受理原告浙江源广合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皖1723民初2133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责任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正本)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5年7月24日9时在本院第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青阳县人民法院
杨守杰:
本院受理王连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权利义务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长集人民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霍邱县人民法院
河南省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7月13日10时至2025年7月14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河南省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公开拍卖:被执行人李松梅名下位于许昌县农贸路市外贸纺织品公司住宅楼1号房产一处,被执行人焦魁军名下位于许昌市魏都区南关办事处育才路2号2幢东起2单元3层西户房产一处,被执行人杨永兴名下位于许昌市解放路中段东侧梦想佳苑5幢东起1单元23层2301号房产一处。网址:https://sf.taobao.com/0374/06。资产处置法院: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
河南省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
马桂龙:
本院受理准格尔旗宏伟架材租赁站诉泰兴市姚王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你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内0622民初754号民事裁定书、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内蒙古自治区准格尔旗人民法院
周贵菊:
本院受理贵州福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黔2702民初1255号民事裁定书、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送达地址确认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牛场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贵州省福泉市人民法院
廖旭:
本院受理贵州福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黔2702民初700号民事判决书、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福泉市人民法院
王龙芬:
本院受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泉市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黔2702民初691号民事判决书、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福泉市人民法院
曾仕兴:
本院受理罗章前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风险告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裁判文书上网告知书、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告知书、(2025)黔2702民初1201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并作出裁判。
贵州省福泉市人民法院
刘礼冬:
本院受理李苑红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黔2702民初26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福泉市人民法院
张立军:
本院受理王福文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黔2702民初7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福泉市人民法院
李国锋:
本院受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市龙文区支行与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证据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李仕和:
本院受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市龙文区支行与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证据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陈翰华:
本院受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市龙文区支行与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证据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兰建明:
本院受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市龙文区支行与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证据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黄振墉:
本院受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市龙文区支行与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证据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马程萍:
本院受理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行与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闽0602民初286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吴宝燕:
本院受理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行与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闽0602民初286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陈春成:
本院受理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行与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闽0602民初286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洪龙华:
本院受理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行与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闽0602民初286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何国成:
本院受理刘天林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闽0602民初280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陈棋伟、宋丽燕、付明辉、付瑞兴、罗秀菊:
本院受理福建漳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5)闽0602民初213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立案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漳州市芗城区广傲汽车修理厂、邹建坤:
本院受理陈华兴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及相关证据、当事人权利义务须知、诉讼风险提示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8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邹专贵:
本院在执行的申请执行人胡志平与被执行人瑞安优宏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浙0381执93号裁定书,裁定内容如下:追加被申请人邹专贵为(2023)浙0381执5011号的被执行人,被申请人邹专贵对本案被执行人瑞安优宏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不服本裁定,可在本裁定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
上海美美街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汤开力诉你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浙0381民初1290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
吴松云:
本院受理原告罗红军诉你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因被告吴松云无法直接送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公告送达(2025)浙0381民初153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
李力:
本院受理榆树市焰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吉0182民初56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吉林省榆树市人民法院
曾占君:
本院受理王晓玲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吉0182民初115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吉林省榆树市人民法院
黄毓深(身份证号码:35058319******4390)、南安丰天石业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583MA33YH9UXN):
本会受理申请人林雄卫与被申请人黄毓深、南安丰天石业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5〕泉仲字145号,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仲裁答辩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及证据清单、仲裁指南等材料,请你方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2025年7月11日)前来本会领取,逾期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举证期限及选定仲裁员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2025年7月21日)。你方应于2025年7月29日前来本会领取仲裁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仲裁员声明书、开庭通知书,逾期视为送达。本案定于2025年8月8日9时30分在本会开庭审理,请准时出席。本会将于2025年8月26日依法裁决,请于裁决之日起30日内前来本会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泉州仲裁委员会
王雨:
本院受理关于王猛仁申请执行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豫1602执1485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通知书、选择对外评估机构通知书、参与勘验现场通知书各1份,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送达之日起3日内到我院选择评估机构,确定现场勘验日期,逾期视为放弃自己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院将委托相关机构进行评估。
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
周爱国:
本院受理崔勇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作出(2025)豫1729民初333号民事判决,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豫1729民初33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民一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南省新蔡县人民法院
杜龙、新蔡县博奥汽车贸易服务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新蔡豫晟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诉被告彭亮,第三人杜龙、庞靖、新蔡县博奥汽车贸易服务有限公司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20日内。定于2025年7月7日9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审理,请准时参加诉讼,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河南省新蔡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