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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15日法院公告(线上)

时间:2025-06-16      新闻来源:正义网

合肥鹭畅檬商贸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箭牌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合肥鹭畅檬商贸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0191民初5424号,因被告合肥鹭畅檬商贸有限公司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补充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与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未答辩将自行承担不利后果;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次日8时45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合肥娟沁枫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安徽省思普瑞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诉被告合肥娟沁枫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0191民初2831号,因被告合肥娟沁枫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与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未答辩将自行承担不利后果;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次日8时45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合肥趣贝考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安徽荃友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与被告合肥趣贝考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5)皖0102民初502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送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刘嫦月

本院受理原告安徽符号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刘嫦月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5)皖0102民初42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送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管情情、徐小伟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市分行与被告管情情、徐小伟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1202民初5985号,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市分行向本院提起诉讼请求:1.截止至2024年7月25日,被告尚欠贷款本金239847.41元、利息4224.06元、罚息146.86元(执行利率按照合同约定计算,同期按执行利率上浮50%计算罚息,支付至实际清偿之日止),判决原告对位于阜阳市颍泉区中市街道界首路266号海亮上府5#住宅楼1803室房屋享有优先受偿权;2.由二被告承担本案律师费4029.60元;3.由二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及保全费。因与你无法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