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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坤:
本院受理原告福州奇富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你追偿权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1602民初16876号,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开庭传票及告知合议庭成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案定于2025年9月11日9时在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第六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
阜阳市颍州区一名尚美容美发店及其经营者李大高:
本院受理原告程争与你单位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皖1202民初1551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第四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书面上诉状和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该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安徽歆诚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张鲁朋:
本院受理原告夏祥龙与被告安徽歆诚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张鲁朋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皖1202民初13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安徽歆诚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张鲁朋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偿还原告夏祥龙借款本金2800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00元,公告费(凭票支付),由被告安徽歆诚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张鲁朋负担”。自本公告之日起30天日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安徽永达物联网股份有限公司、范云阳、曾文捷:
本院受理原告阜阳颍淮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颍州支行诉被告安徽中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徽永达物联网股份有限公司、范云阳、曾文捷执行分配方案异议之诉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5)皖1202民初9号民事判决书及原告阜阳颍淮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颍州支行的上诉状,判决:一、撤销(2018)皖1202执937号之一执行财产分配方案;二、安徽中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应受偿8338723.68元,阜阳颍淮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颍州支行应受偿824302.62元。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吴静楠、陈思燕:
本院受理原告深圳市新翌纸品发展有限公司与被告吴静楠、陈思燕、安徽中科志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皖1202民初16983号之一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宋凯:
本院受理原告王坤与被告宋凯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5)皖1202民初1197号之一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刘峰:
本院受理原告何晋军与被告刘峰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皖1202民初274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刘峰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二十日内支付原告何晋军劳务款34000元及逾期利息(自2024年7月1日至款付清时止,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656.25元,公告费据实结算,由被告刘峰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韩昌、韩洪魁:
本院受理原告李明亮与被告韩昌、韩洪魁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5)皖1202民初3222号之一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邹利娟:
本院受理原告张文文与被告邹利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皖1202民初295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邹利娟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偿还原告张文文借款1000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0元,公告费据实结算,由被告邹利娟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阜阳延诚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王文才与被告阜阳延诚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委托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皖1202民初123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阜阳延诚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王文才服务费9000元及资金占用费(资金占用费以9000元为基数,自2025年1月14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每月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标准,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为止);二、驳回原告王文才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0元,公告费(凭票支付),由被告阜阳延诚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马功雷:
本院受理原告沈丽与被告马功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皖1202民初332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马功雷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二十日内向原告沈丽支付借款本金30000元及利息(利息以30000元为基数,自2025年2月14日起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计算至借款付清之日止);二、驳回原告沈丽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50元,公告费(凭票支付),由被告马功雷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陈伟:
本院受理原告汝龙、焦文慢与被告陈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5)皖1202民初1687号之一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刘峰:
本院受理原告严广兴与被告刘峰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5)皖1202民初3568号之一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代雪苹:
本院受理原告丁大群与被告代雪苹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皖1202民初242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代雪苹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支付原告丁大群货款15412元及逾期利息(自2025年2月7日至款还清时止,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如果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85.3元,公告费据实结算,由被告代雪苹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李可亚:
本院受理原告颍州区连庆斌蔬菜经营部与被告李可亚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皖1202民初260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李可亚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支付原告颍州区连庆斌蔬菜经营部货款18500元及逾期利息(自2025年2月8日至款还清时止,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加计30%计算)。如果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96.3元,公告费据实结算,由被告李可亚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阜阳市山图商贸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阜阳克乐食品配送有限公司与被告阜阳市山图商贸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皖1202民初297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阜阳市山图商贸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告阜阳克乐食品配送有限公司支付货款36988元及逾期利息(以36988元为基数,自2025年2月11日起按同期全国银行问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款清之日止)。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收取725元、公告费(凭票支付),由被告阜阳市山图商贸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浙江祥生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薛萍诉被告浙江祥生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0191民初8072号,因被告浙江祥生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与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未答辩将自行承担不利后果;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次日8时45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王立恒、李川、李玉霞、袁勇、杨晨光、安徽安策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安徽省佳博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安徽省光军广告传媒有限公司诉被告王立恒、李川、李玉霞、袁勇、杨晨光、第三人安徽安策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安徽省佳博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0191民初9828号,因被告王立恒、李川、李玉霞、袁勇、杨晨光、第三人安徽安策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安徽省佳博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与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未答辩将自行承担不利后果;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次日8时45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合肥盛庆委商贸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宁波欧琳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诉被告合肥盛庆委商贸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0191民初3578号,因被告合肥盛庆委商贸有限公司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与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未答辩将自行承担不利后果;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次日8时45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安徽省格瑞仕健身运营管理有限公司(91340100395082134J):
本院受理的原告合肥市庐阳区华安家园小区业主委员会与被告安徽省格瑞仕健身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原告向本院起诉请求判令:一、被告向原告支付房屋租金89872元;二、违约金按照4倍一年期LPR,暂计算至起诉之日37629.29元,款清息止;三、本案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等相关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等相关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5年9月18日上午9点00分在本院第二十五法庭使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徐斌:
本院受理原告安徽欧至贸易有限公司诉你合同纠纷一案。本院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原告证据材料、诉前调解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廉政监督卡,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5年9月16日15时00分在本院第六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卫超、解光兰:
本院受理原告丁增国诉被告卫超、解光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5)皖0111民初140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各一份,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安徽臻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金华黎:
本院受理原告刘青与被告安徽臻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金华黎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0123民初1548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参加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天15时00分在本院第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肥西县人民法院
王健辉:
本院受理的原告合肥鑫申元机电设备有限公司诉被告王健辉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证据材料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2025年09月29日09时30分在新站法庭第一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张朋:
本院受理的原告合肥寅瑞装饰工程材料有限公司诉被告张朋买卖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证据材料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2025年09月29日09时50分在新站法庭第一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安徽艾森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本院受理的原告合肥熊乐阶通风设备有限公司诉被告安徽艾森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买卖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证据材料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2025年09月29日10时10分在新站法庭第一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徐光兵:
本院受理的原告黄明华诉被告徐光兵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证据材料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2025年09月29日10时30分在新站法庭第一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合肥市庐阳区鑫晟和建材经营部、张红、杨伟:
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龙门支行诉被告合肥市庐阳区鑫晟和建材经营部、张红、杨伟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证据材料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2025年09月29日14时30分在新站法庭第一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张登全:
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合肥中心支公司诉被告张登全保险人代位求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证据材料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2025年09月29日14时50分在新站法庭第一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谢怀松、方梅:
本院受理的原告朱莉诉被告谢怀松、方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证据材料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2025年12月24日上午8时30分在本院第十二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金永田:
本院受理的原告梁朝群诉被告金永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证据材料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2025年11月19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十二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马立国:
本院受理的原告安徽宇诚物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诉被告马立国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证据材料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2025年12月3日14时30分在本院第十二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钱勇、钱叶:
本院受理的原告沈旺旺诉被告钱勇、钱叶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证据材料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2025年11月6日15时00分在本院第十二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白东海、季敏:
本院受理的原告合肥华景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诉被告白东海、季敏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证据材料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2025年10月22日15时00分在本院第十二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中建西部(安徽)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周龙仕、殷金水:
本院受理的原告合肥层海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诉被告中建西部(安徽)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周龙仕、殷金水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证据材料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2025年12月24日14时30分在本院第十二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刘照玉:
本院受理的原告合肥市瑶海区秦俊电子商务经营部诉被告刘照玉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证据材料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2025年9月17日上午8时30分在本院第十二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周辉、合肥飞迅物流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本院受理的原告高恒运诉被告周辉、合肥飞迅物流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证据材料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2025年11月6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十二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杜军:
本院受理的原告胡瑞明诉被告杜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应诉通知书等有关诉讼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为本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5年10月30日9时50分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李德仁:
本院受理的原告合肥市瑶海区李素娟水果经营部诉被告李德仁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应诉通知书等有关诉讼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为本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5年11月12日8时30分在本院第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刘威:
本院受理的原告张文平诉被告刘威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应诉通知书等有关诉讼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为本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5年11月12日15时00分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周永:
本院受理的原告江宁区聚祥阁百货店诉被告周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应诉通知书等有关诉讼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为本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5年11月5日15时30分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苏进:
本院受理的原告张友斌诉被告苏进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应诉通知书等有关诉讼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为本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5年11月13日9时00分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夏文霞:
本院受理的原告朱庆九诉被告夏文霞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应诉通知书等有关诉讼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为本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5年11月13日9时30分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徐卜:
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瑶海区支行诉被告徐卜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应诉通知书等有关诉讼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为本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5年12月4日10时40分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付正龙:
本院受理的原告合肥海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被告付正龙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应诉通知书等有关诉讼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为本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5年12月12日8时30分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左东:
本院受理的原告合肥海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被告左东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应诉通知书等有关诉讼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为本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5年12月12日8时30分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许红雨、朱安东:
本院受理的原告董杨诉被告许红雨、朱安东运输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应诉通知书等有关诉讼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为本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6年1月14日10时30分在本院第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合肥集买商贸有限公司、张西付:
本院受理的原告合肥市瑶海区勇猛禽蛋批发部诉被告合肥集买商贸有限公司、张西付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应诉通知书等有关诉讼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为本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6年2月4日8时30分在本院综治中心大楼第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刘景:
本院受理的原告蒋静静诉被告刘景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应诉通知书等有关诉讼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为本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6年2月4日10时00分在本院综治中心大楼第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董林林:
本院受理的原告姚大凯诉被告董林林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应诉通知书等有关诉讼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为本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6年2月4日14时30分在本院综治中心大楼第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夏乐乐:
本院受理的原告胡帅诉被告夏乐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应诉通知书等有关诉讼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为本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6年3月4日10时00分在本院综治中心大楼第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安徽品新汇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合肥市蜀山区汇品新餐饮店、刘明新:
本院受理的原告合肥隆犇商贸有限公司诉被告安徽品新汇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合肥市蜀山区汇品新餐饮店、刘明新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应诉通知书等有关诉讼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为本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6年1月28日15时00分在本院综治中心大楼第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卓俭杰:
本院受理的原告苏莉诉被告卓俭杰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应诉通知书等有关诉讼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为本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5年11月20日15时00分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方祥奇:
本院受理的原告合肥市瑶海区乐甜果品批发部诉被告方祥奇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应诉通知书等有关诉讼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为本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6年1月7日14时40分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王群:
本院受理原告陈妮娜、杨波诉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证据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原告诉请:1、请求判令被告立即办理过户,我方支付余款10万元。2、如果找不到被告请求法院判定过户,我方支付余款10万元。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被告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8时30分在本院新站法庭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安徽绿皖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安徽小盒子智包装科技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证据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原告诉请:1、请求贵院判令被告支付原告货款56813.82元及违约金暂计算至2025年2月28日1447.59元(此后违约金,以56813.82元为基数按照LPR的4倍标准计算至款清之日止);2、请求贵院判令被告支付原告为主张第一项权利支付的律师费8000元;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以上总计66261.41元)被告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8时30分在本院新站法庭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沈颂广:
本院受理的原告安徽临沃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与被告沈颂广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应诉通知书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8时30分(遇到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依法缺席审理。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刘爱龙、邹佳乐:
本院受理的原告安徽临沃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与被告刘爱龙、邹佳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应诉通知书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8时30分(遇到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依法缺席审理。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张宁:
本院受理原告赵鑫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5)苏0382民初9438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第十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邳州市人民法院
蔡瑞晴:
本院受理原告王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5)苏0382民初9249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30分在本院第十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邳州市人民法院
高玉磊:
本院受理的原告营伟与被告安徽新东方烹饪高级技工学校有限公司、被告许绍兵、第三人高玉磊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营伟请求判令:一、判令被告安徽新东方烹饪高级技工学校有限公司向原告营伟支付货款789898.30元及逾期付款损失101337.37元(逾期付款损失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1.5倍自2021年1月19日暂计算至2023年4月19日,此后顺延计算至款清之日止),前述金额暂合计891235.67元;二、判令被告安徽新东方烹饪高级技工学校有限公司向原告返还质保金30000元;三、判令许绍兵对上述第一、二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本案案件受理费由两被告承担。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参加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原告追加第三人申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5年9月12日上午08时50分在本院第七法庭适用普通程序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高玉磊:
本院受理的营伟与安徽新东方烹饪专修学院、第三人高玉磊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营伟请求判令:一、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货款373023.20元及逾期付款损失47855.77元(逾期付款损失按全国银行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1.5倍自2021年1月19日暂计算至2023年4月19日,此后顺延计算至款清之日止),前述金额暂合计420878.97元。二、本案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参加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原告追加第三人申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5年9月12日上午08时50分在本院第七法庭适用普通程序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朱桂贞:
本院受理的(2025)皖0111民初31525号,原告程志敏诉被告朱桂贞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第十三法庭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制)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韦薇、王小刚:
本院受理的(2025)皖0111民初31527号,原告余忠祥诉被告王小刚、韦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第十三法庭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制)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安徽邦驰物流有限公司、安徽雷霆物流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2025)皖0111民初31532号,原告张记飞诉被告安徽邦驰物流有限公司、安徽雷霆物流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第十三法庭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制)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佛山市惠德堂大药房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2025)皖0111民初31538号,原告安徽华人健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佛山市惠德堂大药房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第十三法庭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制)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陈孙安:
本院受理的(2025)皖0111民初31536号,原告李长凤诉被告陈孙安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第十三法庭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制)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李建国:
本院受理的原告合肥暖阁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诉被告李建国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证据材料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2025年9月10日上午8时55分在本院第十二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胡永贵:
本院受理的原告合肥暖阁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诉被告胡永贵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证据材料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2025年9月10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十二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