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详情版权归正义网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公告】
2025年12月23日 7版
周元元、张志杰:
本院受理河北兴安消防工程有限公司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张家庄法庭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北省石家庄市藁城区人民法院
李向明:
本院受理于志远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吉0182民初615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吉林省榆树市人民法院
张现涛:
本院受理倪雯雯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霍邱县人民法院
高继承:
本院受理安徽金垚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8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霍邱县人民法院
杨运华、王娟:
本院受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霍邱支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5)皖1522民初894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霍邱县人民法院
张强:
本院受理安徽霍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皖1522民初958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霍邱县人民法院
王朋:
本院受理胡巧红、杨樽、杨宇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鄂1124民初2448号民事判决书。依法判决:一、限被告王朋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5日内向原告胡巧红、杨樽、杨宇偿还借款本金18600元;二、限被告王朋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5日内向原告胡巧红、杨樽、杨宇支付公告费用300元;三、驳回原告胡巧红、杨樽、杨宇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杨柳人民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
湖北省英山县人民法院
许贤宝:
本院受理刘培之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皖1522民初1001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长集人民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霍邱县人民法院
惠州市韵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本会受理申请人深圳市凹凸凹供应链有限公司与你公司之间买卖合同纠纷仲裁一案(2025)桂仲案字第390号,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答辩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及申请人提交的证据材料、桂林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桂林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名册、送达地址及方式确认书、仲裁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期限及选定仲裁员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依据本会规则,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如你公司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与申请人共同选定仲裁员,也未与申请人共同委托本会主任指定仲裁员,则本会主任代为指定罗传文为独任仲裁员成立仲裁庭审理本案,并定于2026年2月6日15时在本会七楼仲裁庭不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桂林仲裁委员会
李正双:
本院受理原告张茂达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皖0322民初531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五河县人民法院
纵兆俊:
本院受理原告鲍敏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皖1723民初3689号民事判决书、诉讼费缴纳通知单,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立案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青阳县人民法院
林少伟:
本院受理林德武与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闽0602民初805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金峰经济开发区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邓宋清:
本院受理邱保镇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闽0602民初898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金峰经济开发区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漳州金钥匙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吴永有与你公司合伙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5)闽0602民初966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卓剑敏:
本院受理卢小芬与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闽0602民初921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吴小红:
本院审理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行与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闽0602民初975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金峰经济开发区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黄志凌:
本院审理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行与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闽0602民初972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金峰经济开发区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杨海聪:
本院审理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行与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闽0602民初975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金峰经济开发区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吕木海:
本院受理苏土发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闽0602民初1024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金峰经济开发区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上海霆晨实业有限公司、沙昌先:
本院受理徐振军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5)皖1522民初761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1.被告上海霆晨实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支付原告徐振军货款198455.6元;2.被告沙昌先对被告上海霆晨实业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269元,由被告上海霆晨实业有限公司、沙昌先负担。现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孟集人民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霍邱县人民法院
王金龙:
本院受理张玉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吉0182民初704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吉林省榆树市人民法院
刘志强:
本院受理李明友诉你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结,并判决你赔偿原告经济损失222582元。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辽0283民初140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城郊人民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
辽宁省庄河市人民法院
宋广玳(1934年12月5日出生)于2005年8月1日死亡,其死亡后遗留有一处位于武汉市青山区30街坊48门10号的房屋,该房屋现已被整体征收。因继承人宋钢捷下落不明,无法联系,该房屋中属于宋钢捷的征收补偿款已提存至公证处,特此公告。请宋钢捷或知悉宋钢捷下落的群众看到此公告内容后,联系武汉市黄鹤公证处青山分部(张瑶:027-86663520)。
武汉市黄鹤公证处青山分部
湖北弘泰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我局在对你单位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时,你单位注册地无人办公,且无法联系到你单位法定代表人,无法直接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宜西人社先告〔2025〕35号)。因其他方式无法直接送达,现采用公告送达方式向你单位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宜西人社先告〔2025〕35号),责令你单位:在收到本指令书5日内支付喻爱山等4人的工资273484.45元(其中:屈万清187116.95元、喻爱山44356.5元、乔克富19662元、胡建军22349元)。你单位如对该行政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接到本告知书之日起5日内向我局提出陈述、申辩;逾期未提出陈述、申辩,视为放弃陈述、申辩的权利。请于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湖北省宜昌市西陵区西陵二路72号,西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服务大厅2楼领取《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逾期未领取视为送达。
宜昌市西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刘俊:
本院受理原告谢长树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皖1723民初5039号民事裁定书、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6年2月9日8时30分在本院六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青阳县人民法院
俞义安:
本院受理原告青阳县康泰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与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皖1723民初446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3日内支付原告物业服务费、公共能耗及二次供水费合计620元,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另向你公告送达(2025)皖1723民初4465号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书1份,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
安徽省青阳县人民法院
查志勇:
本院受理原告池州绿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2025)皖1723民初3586号民事判决书、诉讼费缴纳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立案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青阳县人民法院
马艳:
本院受理原告青阳县康泰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诉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皖1723民初332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另向你公告送达(2025)皖1723民初3325号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书1份,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
安徽省青阳县人民法院
周口市林海置业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关于乔丽娜申请执行你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5)豫1602执恢814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失信决定书、限制消费令、执行裁定书、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通知书、选择对外委托评估机构通知书、参与勘验现场通知书各1份,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送达之日起3日内到我院选择评估机构,确定现场勘验日期,逾期视为放弃自己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院将委托相关机构进行评估。
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
钟业琴:
本院受理华润渝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诉你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黔2702民初3600号民事裁定书、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送达地址确认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牛场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贵州省福泉市人民法院
段定佐:
本院受理胡明智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黔2702民初5079号民事裁定书、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送达地址确认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1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牛场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贵州省福泉市人民法院
邹立兵:
本院受理孙秋伟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黔2702民初4890号民事裁定书、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送达地址确认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牛场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贵州省福泉市人民法院
杨正福:
本院受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泉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黔2702民初3840号民事判决书、主动履行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福泉市人民法院
陈宥瑾:
本院受理福泉市永湘机械设备租赁部(个体工商户)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黔2702民初369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福泉市人民法院
内蒙古鑫亿塬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马慧诉被告内蒙古鑫亿塬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第三人孙兰云不当得利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5)内0622民初438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节假日顺延)。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内蒙古自治区准格尔旗人民法院
蔡进裕:
本院受理李淑华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闽0602民初932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巷口人民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郑毅平:
本院受理漳州鑫航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与你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闽0602民初760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巷口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林奇君:
本院受理漳州鑫航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与你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闽0602民初176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巷口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范家颍:
本院受理漳州必升纸箱包装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闽0602民初982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金峰经济开发区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朱毕宝:
本院受理彭红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闽0602民初901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立案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河南省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1月19日10时至2026年1月20日10时(延时的除外)在河南省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公开拍卖被执行人许昌碧御置业有限公司名下位于许昌市云邸小区5号楼1单元302室、6号楼1单元1101室、901室、701室房产。网址:https://sf.taobao.com/0374/06。资产处置法院: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
河南省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
许昌大正恒润置业有限公司、孔丹丹:
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许昌大正恒润置业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孔丹丹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执行裁定书(冻结、扣划财产)、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高消费令、执行决定书、限期履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评估、拍卖或变卖)等,责令你们于本公告期满后7日内履行河南省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2025)豫1003民初5145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如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对已查封的被执行人孔丹丹名下位于许昌市建安区魏庄街北侧、魏庄北街南侧、饮马河西侧大正鲲府9幢1304室予以评估、拍卖或变卖。同时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联系办理有关评估、评估报告送达、拍卖等本案执行过程中有关事宜通知。你们应于公告期满之日起7日内到本院办理有关评估、拍卖等过程中的有关事宜,逾期不到视为放弃相应权利,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
河南省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
李龙松: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瑞安市韧和皮革经营部与被执行人瑞安市梦立方鞋业有限公司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浙0381执异339号裁定书。裁定内容如下:追加李龙松为(2025)浙0381执7627号案的被执行人,李龙松对被执行人瑞安市梦立方鞋业有限公司的本案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不服本裁定,可在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
董旭宁:
本院受理杨少青诉你民间借贷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参加诉讼通知书、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南营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石家庄市藁城区人民法院
乔庆华:
本院受理原告吴东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鲁1723民初433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乔庆华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5日内支付原告吴东货款4000元及逾期付款损失(以4000元为基数,自2025年1月4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为基础加计50%计算);二、被告乔庆华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5日内支付原告吴东代写文书费用500元、诉责险费300元;三、驳回原告吴东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及相关司法解释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0元,保全费69元,共计119元,由被告乔庆华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山东省成武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