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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虎林市人民法院
公告
王利富因涉嫌非法采矿,与鸡西市生态环境局经过磋商签订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并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现将协议内容予以公告,提出异议期限为公告之日起30日内,逾期将依法进行司法确认。
承办法官:杜志芳
电话:0467-5823423
二○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