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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曲阳县人民法院
公告
(2021)冀0634刑初338号
本院于2020年9月7日、2022年9月22日受理了公益诉讼起诉人河北省曲阳县人民检察院与被告林冬兰、林建滔、张占红、刘永军、冉永会、李晓雷污染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一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本院组织,双方自行达成调解协议。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八十七条规定,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为三十日。
联系电话:0312-4067026
联系地址:河北省曲阳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
特此公告。
附:1、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起诉书2、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变更起诉决定书3、调解协议
二〇二三年九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