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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五大连池市人民法院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调解协议公告

时间:2022-06-20      新闻来源:正义网

     黑龙江省五大连池市人民法院

  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调解协议公告

  (2022)黑1182刑初30号

  本院在审理五大连池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张宇非法狩猎罪一案中,五大连池市人民检察院以公益诉讼人身份对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被告张宇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一案,诉讼过程中,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一案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

  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八十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之规定,将调解协议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公益诉讼人诉求及案件基本事实

  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张宇赔偿野生动物资源损失人民币6,600元;2.请求判令张宇在国家级媒体上赔礼道歉。

  事实和理由:根据五大连池市人民政府发布公告,确定五大连池市行政区域均为禁猎区,全年为禁猎期,禁止使用粘网等工具进行捕猎。2019年2021年11月13日期间,被告人张宇在五大连池市新发镇胜利村南山顶树林中,通过架设粘网,音频诱捕、鸟类诱捕的方式,猎捕野生鸟类。案发后,侦查机关在张宇处扣押白腰朱顶雀7只、黄雀5只、北朱雀2只。佳林斯市兴盛科学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司法鉴定所鉴定,确认送检照片为三个品种:1、白腰朱顶雀,别称苏雀,共计7只,属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野生动物(三有保护野生动物);2、黄雀,别称黄鸟,共计5只,属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野生动物(三有保护野生动物);3、北朱雀,别称靠山雀,共计2只,属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2021年2月5日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二级)。经五大连池市价格认证中心认证,涉案14只野生鸟类价值共计人民币6,600元。

  二、调解协议内容

  1.被告张宇于签收调解书当日赔偿国家野生动物资源损失6,600元,上缴国库

  2.被告张宇在签收调解书之日起七日内在国家级媒体赔礼道歉。

  本调解协议已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确认,在此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有关自然人、法人和社会组织认为调解协议不足以保护社会公共利益的,可以向本院提出书面异议。如公告届满后无有关自然人、法人和社会组织提出书面异议,或提出书面异议经本院审查不成立,本院将在审查确认上述协议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况下,依法出具刑事附带民事调解书。

  特此公告。

  联系方式:0456-6320019

  地址:五大连池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日

[责任编辑:周丽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