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浙0109刑初1290号
本院于2021年11月18日立案受理的公益诉讼起诉人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检察院与被告王得举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一案,诉讼过程中,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如下:一、被告王得举自愿支付赔偿金 204120 元至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指定账户。二、被告王得举在正义网公开赔礼道歉(书面赔礼道歉内容以双方确认的致歉信为准);若被告王得举未按约履行,则由法院代为发布书面赔礼道歉材料,相应费用由被告王得举承担。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二百八十九条规定,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三十日。
联系人:刑事审判庭审判员 陈睿
联系电话:0571-82665162
联系地址:杭州市萧山区红十五线萧山法院刑事审判庭
特此公告。
附: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起诉状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
2021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