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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检察院关于施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一案和解协议的公告

时间:2025-07-02      新闻来源:正义网


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检察院

公告

姜检民公告〔2025〕5号

本院在办理施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一案中,经协商,施雯自愿与本院签订《赔偿协议》。依据《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第十一条规定,现将协议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1.施雯承诺配合司法机关,及时删除非法获取的全部公民个人信息。

2.施雯赔偿侵害公民个人信息赔偿金人民币四千三百元至指定账户(已履行)。

3.施雯在国家级新闻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已履行)。

本赔偿协议经双方已经双方签字(盖章)确认,由本院在正义网公告,公告期为三十日。

联系地址: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检察院

联系电话:0523-82582052

特此公告。

2025年7月2日


[责任编辑:李双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