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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法院
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调解协议公告
本院在审理被告单位遵化市隆晟矿业有限公司非法采矿一案中,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检察院以公益诉讼起诉人身份对被告单位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诉讼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并将调解协议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遵化市隆晟矿业有限公司已全部履行赔偿金额共计人民币451927.32元。
本调解协议已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确认,在此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有关自然人、法人和社会组织认为调解协议不足以保护社会公共利益的,可以向本院提出书面异议。如公告届满后无有关自然人、法人和社会组织提出书面异议,或提出书面异议经本院审查不成立,本院将在审查确认上述协议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况下,依法出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调解书。
特此公告。
二〇二六年一月十四日
承办人: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法官李丹
联系方式:0315-8736632
地址:河北省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法院(国丰大街13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