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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云阳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史文晋、宋朋祥、杨乐等55人涉嫌诈骗罪案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的公告

时间:2023-07-19      新闻来源:正义网


重庆市云阳县人民检察院

公告

  犯罪嫌疑人吴伟铭、史文晋、宋朋祥、杨乐等55人涉嫌诈骗罪一案,已于2023年7月18日由重庆市云阳县公安局移送本院审查起诉。

  侦查机关认定:2021年4月至2023年3月,犯罪嫌疑人吴伟铭伙同犯罪嫌疑人史文晋等人,先后注册成立北京中津国信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河北通考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佳禾非凡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武汉社工简学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武汉育远国信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等10余家公司,以上述公司为掩护,租赁北京市丰台区旭阳科技大厦3号楼601室、612室,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汉街总部2202室等地作为办公场所,招募数百名业务员,冒充国家报考中心老师,利用话术模板,以获取虚假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和虚假教育培训为名实施诈骗。

  因为本案被害人人数众多,无法逐一告知享有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的相关规定,现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告知本案被害人在审查起诉阶段享有的权利义务,详见《重庆市云阳县人民检察院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审查起诉阶段)》。以上事项如有疑问,请与重庆市云阳县人民检察院联系。

                 联系人:李检察官、孙检察官

             联系电话:023-55818609、023-55161739

2023年7月18日    

附:重庆市云阳县人民检察院吴伟铭、史文晋、宋朋祥、杨乐等55人涉嫌诈骗案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

[责任编辑:孙彦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