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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许传龙信用卡诈骗、诈骗一案现判决已生效,根据判决,应将被告人许传龙犯罪所得赃款发还各被害单位。各被害单位中,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平洋信用卡中心、中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上海拍拍贷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卡卡贷、亲亲小贷经联系未果。
请上述被害单位于六个月内到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检察院认领,公告满六个月不予认领的,依法上缴国库。
特此公告。
联系人:安助理
联系电话:0633-3011813
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检察院
2021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