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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公益诉讼诉前和解协议
公益诉讼机关:子午岭林区人民检察院
当事人:屈开利,男,1985年8月7日生,身份证号码:610625********057X,汉族,小学文化,户籍地:陕西省志丹县永宁镇白沙川行政村,现住址:陕西省志丹县永宁镇白沙川行政村。
屈开利非法占用农用地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现当事人自愿承担生态环境修复费用,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1、当事人对其非法占用农用地行为承担生态环境修复费用6874元,并于协议生效后10日内自行委托第三方公司进行生态修复。
2、当事人自愿承担本案在正义网发布诉前和解协议公告所需费用400元。
3、若当事人不履行本协议的上述内容,公益诉讼机关可依法处理。
4、本协议经公益诉讼机关、上述当事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5、本协议一式两份,公益诉讼机关、当事人各执一份。
202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