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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普兰店区关于孙丽艳违法行为一案事先催告书的公告

时间:2025-05-27      新闻来源:正义网


大连市普兰店区关于孙丽艳违法行为行政处罚案件

行政强制执行事先催告书的公告

孙丽艳:

本机关于2024年10月25日通过正义网向你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尚未履行,你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的规定,请你:

在收到本《行政强制执行事先催告书》十日内罚款人民币玖仟玖佰元(大写),加处罚款人民币玖仟玖佰元(大写),(合计:人民币壹万玖仟捌佰元缴至大连市非税收入电子缴款书中的大连市非税收入待解缴账户。

因无法与你取得联系,现依法公告送达本行政强制执行事先催告书。请你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行政机关领取《行政强制执行事先催告书》,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如你不履行上述义务,本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五十四条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特此公告。

本行政机关地址:大连市普兰店区世纪路中段1号503室

邮政编码:116200

联系人:蔡万景、吴波 电话:0411-83119789

大连市普兰店区应急管理局

2025年5月26日


[责任编辑:李双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