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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歉信及召回公告
本人封立晓、李琴,由于法律意识淡薄,于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11月12日期间,在明知“漁家姑娘”系顺祥食品有限公司注册商标的情况下,未经商标权人的许可,擅自将自行进货的散装虾尾、扇贝、巴沙鱼等产品包装成顺祥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漁家姑娘”品牌商品,在“拼多多”电商平台“千鲜馋客”(目前系关闭状态)销售,欺骗广大消费者,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为消除给社会公众健康造成的安全风险,现发布召回公告:
召回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11月12日,封立晓、李琴销售的假冒顺祥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漁家姑娘”品牌虾尾、扇贝、巴沙鱼等产品。请已经购买该产品的消费者立即停止使用,并请联系本人办理退货事宜。对此给消费者带来的伤害,本人深表歉意!
召回地址:山东省青岛市莱西市梅花山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封立晓(电话15153569997)
监督机关:南县人民检察院(电话07375215029)
致歉人:封立晓、李琴
202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