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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检察院
公告
庐阳检民公告〔2024〕4号
本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陈昌勇(公民身份号码43052319******3114)、潘双建(公民身份号码34162319******6714)销售伪劣产品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造成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第九十一条的规定发出公告,请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在本公告发出三十日内提起诉讼,并将提起诉讼情况书面告知本院。
本院地址:合肥市庐阳区北二环砀山路699号
联系电话:0551-36503358
特此公告。
2024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