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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岳池县人民检察院对王刚、贺辉、熊伟任、陈浪、杨志豪等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公告

时间:2024-09-13      新闻来源:正义网

四川省岳池县人民检察院

公告

岳检民公告〔2024〕19号

本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王刚、贺辉、熊伟任、陈浪、杨志豪等人非法捕捞水产品的行为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第九十一条的规定发出公告,请拟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机关和社会组织,在本公告发出三十日内将有关情况书面反馈本院。

邮寄地址:四川省岳池县朝阳街道丝绸路332号

联系电话:0826-5231849

特此公告。

2024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