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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市人民检察院对周传峰、闫光等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公告

时间:2024-11-29      新闻来源:正义网

江阴市人民检察院

公告

澄检民公告〔2024〕12号

本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周传峰(37012419******4516)、闫光(37018119******411X)、白壮壮(37091119******6417)、杨奎浩(37232319******2432)、冯梦雨(37232319******2449)、杨顺驰(37162220******2415)、吴传赞(37088119******251X)、李勤伟(37252319******4259)、刘华伟(37098219******2017)、于杰(37148119******4817)、山东瑞茗牧业有限公司、肖法猛(37012519******7459)、康强(34120319******1533)、献县鑫启源肉类食品有限公司、白建彬(13092919******7770)等存在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可能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第九十一条的规定发出公告,请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在本公告发出三十日内提起诉讼,并将提起诉讼情况书面告知本院。

邮寄地址:江苏省江阴市黄山路11号江阴市人民检察院临港检察室,邮政编码214431。

联系电话:0510-86869081。

特此公告。

202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