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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阳市人民检察院对李文春、蒋海明、陈兵兵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公告

时间:2025-02-25      新闻来源:正义网

浙江省东阳市人民检察院

公告

东检民公告〔2025〕3号

本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李文春(身份证号码:330328******042412)、蒋海明(身份证号码:330724******18803X)、陈兵兵(身份证号码:522224******01241X)非法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行为导致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第九十一条的规定发出公告,请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在本公告发出三十日内提起诉讼,并将提起诉讼情况书面告知本院。

邮寄地址:浙江省东阳市江滨北街20号东阳市人民检察院513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9-86655957

特此公告。

2025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