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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鄂州市鄂城区人民检察院
公告
鄂州城检民公告〔2025〕1号
本院在履行公益监督职责中发现,吕桃花(身份证号码42070019******8102)、彭向东(身份证号码42070419******4338)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行为侵害众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第九十一条的规定发出公告,请拟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机关和社会组织,在本公告发出三十日内将有关情况书面反馈本院。
邮寄地址:鄂州市临空经济区吴楚大道8号鄂州市鄂城区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
联系电话:027-60876255
特此公告。
202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