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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兰州新区人民检察院
公告
兰新检民公告〔2025〕3号
本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违法行为人王云平(男,公民身份号码620102******204618)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行为可能对众多不特定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潜在威胁,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第九十一条的规定发出公告,请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在本公告发出三十日内提起诉讼,并将提起诉讼情况书面告知本院。
邮寄地址:甘肃省兰州新区中川镇牡丹江街2036号
联系电话:0931—5162133
特此公告。
2025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