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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港口区人民检察院
公告
港检民公告〔2025〕1号
本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黄载懂(公民身份号码:452822******1818)在生产豆芽过程中,实施了添加恩诺沙星、诺氟沙星等国家禁止在食品内添加的禁用物质的行为,并向消费者销售获利,致使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第九十一条的规定发出公告,请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在本公告发出三十日内提起诉讼,并将提起诉讼情况书面告知本院。
邮寄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港口区渔洲坪建政路09号;
联系方式:防城港市港口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0770-2862976。
特此公告。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