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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对杨少林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公告

时间:2025-05-16      新闻来源:正义网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公告

阜蒙检民公告〔2025〕2号

本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杨少林(居民身份证号210921******028010)在耕地内烧秸秆,引起森林火灾。其失火行为导致森林资源遭受损失,破坏生态环境,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第九十一条的规定发出公告,请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在本公告发出三十日内提起诉讼(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程序),并将提起诉讼(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程序)情况书面告知本院。

邮寄地址:辽宁省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联系电话:0418-8817387

特此公告。

2025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