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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凤县人民检察院
公告
丹凤检民公告〔2025〕4号
本院在履行公益诉讼职责中发现,汪显水(身份证号码61252319******1714)过失引发森林火灾,破坏了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第九十一条的规定发出公告,请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在本公告发出三十日内提起诉讼,并将提起诉讼情况书面告知本院。
邮寄地址:丹凤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
联系电话:0914-3322921
特此公告。
2025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