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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福泉市人民检察院对盛福国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公告

时间:2025-06-06      新闻来源:正义网

贵州省福泉市人民检察院

公告

福检民公告〔2025〕3号

本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盛福国(身份证号:522724********2817)于2024年10月,在福泉市金山办事处岔河村三庄组半边山非法占用林地,所占面积为1.2407公顷,本院拟对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第九十一条的规定发出公告,请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在本公告发出三十日内提起诉讼,并将提起诉讼情况书面告知本院。

邮寄地址:贵州省福泉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

联系电话:0854-2588791

特此公告。

202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