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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绛县人民检察院对胡杏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公告

时间:2025-06-06      新闻来源:正义网

山西省新绛县人民检察院

公告

新检民公告〔2025〕4号

本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胡杏娥(身份证号码:14270319******2728)明知其销售的性保健品无任何手续且添加了国家禁止的违规成分,仍销售给他人,其行为侵害了众多不特定多数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第九十一条的规定发出公告,请法律规定的机关和社会组织,在本公告发出三十日内提起诉讼,并将提起诉讼情况书面告知本院。

邮寄地址:山西省新绛县新城峨嵋路北

联系电话:0359-7533019

特此公告。

2025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