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民事公益诉讼公告

公告详情版权归正义网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人民检察院对王有善、徐文杰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公告

时间:2025-06-17      新闻来源:正义网

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人民检察院

公告

金区检民公告〔2025〕2号

本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王有善(身份证号:620321XXXXXX293310)、徐文杰(身份证号:130423XXXXXX201450)盗伐林木的行为违反相关法律规定,严重破坏生态平衡,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第九十一条的规定发出公告,请拟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机关和社会组织,在本公告发出三十日内将情况书面告知本院。

邮寄地址: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人民检察院

联系电话:0935-8818619

特此公告。

2025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