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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西县人民检察院对林兰、彭勇等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公告

时间:2025-06-24      新闻来源:正义网

四川省越西县人民检察院

公告

越检民公告〔2025〕1号

本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林兰(公民身份号码:513401******224221)、彭勇(公民身份号码:513401******253058)等人非法获取、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侵害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损害了国家利益及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第九十一条的规定发出公告,请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在本公告发出三十日内提起诉讼,并将提起诉讼情况书面告知本院。

邮寄地址:越西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

联系电话:0834-7612389

特此公告。

2025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