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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公告
恭检民公告〔2025〕1号
本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龙永成(身份证号:452325******50616)在未取得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的情况下,为非法获利,向众多不特定人员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侵害众多消费者的人身安全和健康权益,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第九十一条的规定发出公告,请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在本公告发出三十日内提起诉讼,并将提起诉讼情况书面告知本院。
邮寄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恭城瑶族自治县恭城镇滨江苑一区8号。
联系电话:0773-8210817。
特此公告。
2025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