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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瓯海区检察院对赵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公告

时间:2025-07-09      新闻来源:正义网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检察院

公告

瓯检民公告〔2025〕1号

本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赵强生产、销售伪劣奶粉,危害食品公共安全,侵害了不特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第九十一条的规定发出公告,请拟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机关和社会组织,在本公告发出三十日内将有关情况书面反馈本院。

邮寄地址: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娄桥街道娄东大街洲洋路10号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检察院

联系电话:0577-56698192

特此公告。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检察院

2025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