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详情版权归正义网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检察院
公告
济市中检民公告〔2025〕5号
本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姜晓明(公民身份号码:3701041982******12)、李君建(公民身份号码:2321011959******14)、宋锡庆(公民身份号码:3701041963******34)非法收购、出售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画眉等鸟类的行为可能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第九十一条的规定发出公告,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在本公告发出三十日内提起诉讼或者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程序,并将提起诉讼或者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程序的情况书面告知本院。
邮寄地址: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检察院。
联系电话:0531-85037739。
特此公告。
2025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