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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检察院对李均、姚勇等4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公告

时间:2025-07-09      新闻来源:正义网

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检察院

公告

渝潼检民公告〔2025〕7号

本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李均(男,汉族,身份证号码511027********3699)、姚勇(男,汉族,身份证号码511027********3718)、樊庆兵(男,汉族,身份证号码511027********3757)、张绍炳(男,汉族,身份证号码511027********3756)非法捕捞水产品,破坏渔业资源,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第九十一条的规定发出公告,请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在本公告发出三十日内提起诉讼(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程序),并将提起诉讼(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程序)情况书面告知本院。

邮寄地址:重庆市潼南区桂林街道办事处金佛大道276号。

联系电话:15723080735。

特此公告。

2025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