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民事公益诉讼公告

公告详情版权归正义网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浦口检察院对郭欢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公告

时间:2025-07-14      新闻来源:正义网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检察院

公告

浦检民公告〔2025〕3号

本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郭欢欢(身份证号码:42102219******5487)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第九十一条的规定发出公告,请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在本公告发出三十日内提起诉讼,并将提起诉讼情况书面告知本院。

邮寄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七里河大街136号

联系电话:025-56677302

特此公告。

2025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