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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仪陇县人民检察院对谢长青、郭子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公告

时间:2025-07-15      新闻来源:正义网

四川省仪陇县人民检察院

公告

南仪检民公告〔2025〕8号

本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谢长青(51132419******6891)、郭子顺(51292219******187X)购买机动车检测作弊器,篡改机动车尾气排放检测数据,使车辆尾气在合格范围内,可能对生态环境造成污染,危害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第九十一条的规定发出公告,请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在本公告发出三十日内提起诉讼(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程序),并将提起诉讼(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程序)情况书面告知本院。

邮寄地址:四川省仪陇县新政镇宏德大道

联系电话:0817-7216993

特此公告

2025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