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桓台县人民检察院
公告
桓检民公告〔2025〕1号
本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李进军(身份证号:372526******073713)、刘文静(身份证号:370321******103026)、万庆霞(身份证号:370321******141226)、杨秀立(身份证号:371525******095322)4人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行为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第九十一条的规定发出公告,请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在本公告发出三十日内将有关情况书面反馈本院。
邮寄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桓台县建设街3112号桓台县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
联系电话:0533-3012859
特此公告。
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