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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蕴县人民检察院
公告
富蕴县检民公告[2025]1号
本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晁红社生产、销售有毒、有害的食品行为可能致使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第九十一条的规定发出公告,请拟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机关和社会组织,在本公告发出三十日内将有关情况书面反馈本院。公告期满后适格主体不提起诉讼的,本院将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邮寄地址:富蕴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
联系电话:0906-8728053
特此公告。
2025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