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详情版权归正义网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检察院
公告
渝綦检民公告〔2025〕2号
本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王兴松(居民身份号码:5001101992****1651)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行为造成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第九十一条的规定发出公告,请拟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机关和社会组织,在本公告发出三十日内将有关情况书面反馈本院。
邮寄地址:重庆市綦江区文龙街道天星大道172号。
联系人:杨登宇
联系电话:023-48333800
特此公告。
2025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