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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检察院对韦汉良、毛建杰等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公告

时间:2025-08-12      新闻来源:正义网

四川省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检察院

公告

攀仁检民公告〔2025〕10号

本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韦汉良(身份证号:510322********5615)、毛建杰(身份证号:510411********0810)、周吉玲(身份证号:511021********877X)、王白春(身份证号:510411********7111)、蒋高菊(身份证号:510411********7123)等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可能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第九十一条的规定发出公告,请拟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机关和社会组织,在本公告发出三十日内将有关情况书面反馈本院。

邮寄地址: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检察院

联系电话:0812-3887235

特此公告。

2025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