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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检察院
公告
秀检民公告〔2025〕4号
本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杨庆辉(公民身份号码350521******29451X)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的行为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第九十一条的规定发出公告,请拟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和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程序的机关和社会组织,在本公告发出三十日内将提起诉讼和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程序有关情况书面告知本院。
邮寄地址: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
联系电话:0594-6703092
特此公告。
2025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