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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西宁市人民检察院对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公告

时间:2025-10-31      新闻来源:正义网

青海省西宁市人民检察院

公告

宁检民公告〔2025〕1号

本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2023年-2024年,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超总量排放二氧化硫的行为破坏了生态环境,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第九十一条的规定发出公告,请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在本公告发出三十日内提起诉讼(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程序),并将提起诉讼(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程序)情况书面告知本院。

邮寄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海湖路2号

联系电话:0971-6308150

特此公告。

2025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