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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检察院对刘继华、韩国兰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公告

时间:2025-11-26      新闻来源:正义网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检察院

公告

渝合检民公告〔2025〕3号

本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刘继华(公民身份号码510226******105992)、韩国兰(公民身份号码510226******153440)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第九十一条的规定发出公告,请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在本公告发出三十日内提起诉讼,并将提起诉讼情况书面告知本院。

邮寄地址: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检察院检察五部邮编401520

联系人:黄子君

联系电话:023-42750020

特此公告。

2025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