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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阁县人民检察院对冯亮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公告

时间:2025-11-28      新闻来源:正义网

四川省剑阁县人民检察院

公告

剑检民公告〔2025〕4号

本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冯亮(51082319******9258)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私自在河道开采砂石的违法行为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第九十一条的规定发出公告,请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在本公告发出三十日内提起诉讼(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程序),并将提起诉讼(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程序)情况书面告知本院。

邮寄地址:四川省剑阁县下寺镇武公街15号

联系电话:0839-5208360

特此公告。

2025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