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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茶陵县人民检察院
公告
株茶检民公告〔2025〕15号
本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当事人夏青军非法捕捞水产品的行为破坏了洣水河流域的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资源,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第九十一条的规定发出公告,请拟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和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程序)的机关和社会组织,在本公告发出三十日内将有关情况书面反馈本院。
邮寄地址:湖南省株洲市茶陵县人民检察院
联系电话:0731-25266211
特此公告。
2025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