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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县人民检察院
公告
莒检民公告〔2025〕3号
本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马艺文(公民身份号码37110219******2520)王瑞洁(公民身份号码37110219******0329)丁相玉(公民身份号码37110219******6044)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行为,侵害众多不特定消费者合法权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第九十一条的规定发出公告,请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在本公告发出三十日内提起诉讼,并将提起诉讼情况书面告知本院。
邮寄地址:山东省日照市莒县振兴东路369号
联系电话:0633-3011680
特此公告。
2025年12月12日